• 索 引 号:QZ10101-1000-2022-00028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2〕2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3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5-27 09:38

    永政办〔2022〕27号

    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教师进修学校改革发展,强化新形势下教师进修学校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服务与支撑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明确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功能定位,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发展为总要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以服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为落脚点,深入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培训,深化培训模式改革,努力把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成为教科研训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新型机构,为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基础教育质量为总目标,持续加强建设与管理,使县教师进修学校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培训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办学水平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县域教师专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在2022年前将永春县教师进修学校建成“福建省标准化县级教师进修学校”。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县教育局要将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快标准化建设进程;明确县教师进修学校功能定位,整合资源,强化研训一体化功能,将县教师进修学校建成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积极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业务工作;承担全县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示范、研究咨询、管理服务;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及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全县开展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推进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指导、师资培训、信息技术和质量监测“五个中心”建设,致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提升能力。标准化建设要以教师进修学校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为出发点,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推进“互联网+培训”为立足点,以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着眼点,软硬兼顾,内外兼修,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构建基础设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精干、充满活力、服务高效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县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要较好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学科发展趋势,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律特点,具备一定学术水平、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1门及以上学科教研或培训教学工作。

      (三)深化内涵。标准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质量与内涵的全面提升。县教师进修学校要根据新时期新要求,创新教师培训内容、模式、手段;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培训流程,加强培训项目监管和质量评价;坚持按需施训,优化各类教育资源,精选培训内容,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将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作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教育局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抓总负责协调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有关问题。县教师进修学校要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各项评估标准和量化指标,列出清单,任务到人,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专兼结合,建强队伍。根据“评估标准”要求合理确定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专任教师编制按照不低于全县专任教师总数的千分之八配置,重点配齐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专任培训教师,同时配备高中相关学科和必要的幼儿园专职教师。加大高素质师资的引进力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要达到90%以上,研究生学历达10%以上。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广泛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专业人才以及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努力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兼职教师与专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1配备。

      (三)优化机制,上下联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县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师聘用和聘任程序,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专职教师队伍结构。将专职教师管理纳入“县管校聘”管理体系,促进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在基础教育系统内合理流动,教师队伍流动每5年更新20%左右。加强对专任教师的培训培养,有计划地在教师进修学校中培养和配备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深入中小学校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听课不少于20节,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20天到中小学听课、调研、参加教研活动、指导教学研究,每3年必须有一个学期到中小学挂职锻炼或兼任教学工作,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熟悉中小学一线教学,能够深入中小学课堂,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

      (四)落实经费,完善保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经费投入。要按照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2.5%比例,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预算内教师培训经费分年度拨付到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比例应不少于60%,以保障县教师进修学校正常运转和开展培训需要。要按照“评估标准”要求,完善设施设备配备,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及相关设施设备,加大网络设备、网络资源及图书音像等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满足开展远程培训和网上双向视频系统教学需要,构建新型的现代化教师教科研训一体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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