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19-00054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19〕5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1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变更永春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业主的函》收悉,我局于2018年4月26日批复该项目,文号永发改审〔2018〕16号,批复的项目业主为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由于政府机构改革职能划分,供水的职能由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制到城市管理局。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变更项目业主,变更后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城市管理局,其他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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