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58
- 备注/文号:永发改〔2024〕4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4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永春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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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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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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