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3-0100-2017-00002
- 备注/文号:永公综〔2017〕1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9
关于成立永春县公安局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时间:2017-01-20 17:31
永公综〔2017〕13号
为有效破解“双实”(实有房屋、实有人口)管理难题,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服务保障社会发展,主动适应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公安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需要,根据省厅《全省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方案》(闽公综〔2016〕471号)、《全市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泉公综[2017]11号)要求,县局决定成立永春县公安局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一、永春县公安局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耀文 副局长
副组长:林富元 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永斌 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张永全 治安大队教导员
陈自立 网安大队负责人
成 员:各派出所所长
潘志德 警务保障室科员
龚江辉 纪检监察室科员
刘宏伟 网安大队副中队长
邹鹏德 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科员
二、永春县公安局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治安大队,负责标准地址二维码日常工作。
主 任:张永全 治安大队教导员
成 员:邹鹏德 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科员
颜液婷 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科员
永春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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