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4-2500-2018-00007
    • 发布机构:经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31
    2017年度永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算说明
    时间:2018-08-3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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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永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附表:2017年度永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按照《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永财决2018 16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与台、港、澳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参与能源价格调整;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县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市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国有工业企业经营监管,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计生、综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具体工作。

    (十)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信息化建设政策;统筹协调全县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年度县级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审核;指导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规划、指导、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二)统筹全县信息化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信息化技术标准。规划、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建设信息化公共平台,合理配置信息化资源;协调全县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协调和推动“三网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组织开展地区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全县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县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永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永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财政核拨

     18

     1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永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任务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 %、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36亿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经济运行调控。

    (二)扎实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三)强化节能降耗工作。

    (四)加大民企对接力度。

    (五)推动惠企政策落实。

    (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

    (七)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做好经贸系统党建工作。

    四、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永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年初结转和结余331.01万元,本年收入6,895.66万元,本年支出6,916.7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9.88万元。

    (一)2017年收入6,895.6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41.27万元,增长33.7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09.6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48.38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86.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6,916.7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13.94万元,增长1.6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86.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2.07万元,公用支出14.51万元。

    2.项目支出6,630.2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54.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2.83万元,增长11.4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支出286.5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87.3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26.01万元,增长821.92%。主要原因是项目活动增加。

    (三)企业关闭破产补助1367.25万元。该项目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国企关闭破产安置工作。

    (四)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848.7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766.99万元,增长2160.4%。主要原因是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补助资金增加。

    (五)其他节能环保支出63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62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煤炭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资金支出减少。

    (六)制造业支出223.86万元。该项目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制造业专项资金支出

    (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管理支出501.9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200.87万元,下降86.44%。主要原因是对中小企业发展与管理补助资金、非法人企业改制奖励、新加入电子商务平台补助、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补助、自主创新奖励等减少

    (八)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00.9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96.59万元,下降66.37%。主要原因是省级技改项目补助资金、强化用电保障奖励资金、增产增效用电奖励等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76.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10.7万元,下降68.8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19.6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43.5万元,下降61.63%。主要原因是永春化肥厂安置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万元,同比下降78.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92.22%,主要是:公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1.2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对接、企业管理、项目申报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5批次、接待总人数76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1.25%,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4.97%,主要是: 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经信局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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