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2500-2019-00003
- 备注/文号:永林安〔2019〕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0
永林安〔2019〕4号
局机关各股(站、室),各林业站、森林派出所、直属单位,森林分局,森林公园(人家),林产品加工企业:
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李丽玉(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是我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含森林分局)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计财股、林业基金管理站、森林公安分局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赵文彪(主任科员、党组副书记、林业系统党委会党委书记):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林业改革办(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林下经济)、县生态国有林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郑祖梧(主任科员):负责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王兆贵(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同时负责办公室(包括机关后勤)、林政股、审核审批股、资源站、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乡镇林业站、木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刘建斌(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防火办、花卉办、森防站、动管站、牛姆林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颜声概(森林分局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林业检查站(林业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及森林派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刘尚政(林业系统党委会党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工会、妇委会、森林保险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邹秀红(主任科员):负责造林股、绿化办、种苗站、县苗圃、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陈永梅(副主任科员):负责办公室的宣传、调处办、科技推广站(药用动植物服务中心)、林业规划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永春县林业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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