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3000-2024-00030
    • 备注/文号:永民综〔2024〕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3
    永春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泉州市 “刺桐厝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 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4-25 16:47

    桃城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加快完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泉州市“刺桐厝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51号),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10万(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严格按照《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刺桐厝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民建〔2024〕4号)要求,督促指导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计划扎实推进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并于7月20日和12月18日前将审核评估报告及承接社区自评报告报送至县民政局。

      2.项目单位要结合省、市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有示范性、有实效性的活动信息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

      3.此款项直达项目实施单位,请对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4.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认真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详见附件2),如期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5.建立报告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每月20号前将项目实施进度报县民政局备案(详见附件3)。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材料、项目实施成效等情况报县民政局备案(详见附件4)。

      附件1:2024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2024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3:永春县2024年市级“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进度月报

      附件4:永春县2024年市级“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验收材料

      永春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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