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19-00027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19〕15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8
永农发〔2019〕 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扶贫办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条件改善需求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组织乡镇摸底上报需求,现下达《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条件改善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2019〕249号)中的104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49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账管理,该补助资金专款用于扶持“房屋围墙维修翻建、安装扶梯、屋顶防漏、改水改厕、安装加固门窗、通讯通电、修建出行简易便道等”,请你们督促工程建设进度,并及时拨付资金。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19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