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3-00022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3〕22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6
永农发〔2023〕221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我县组织各乡镇开发公益性岗位,经乡镇开发上报,共开发48个公益性岗位,现按开发一个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从2023年度精准扶贫及村级财源建设资金拨付24万元给有关乡镇(详见附件1),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附件2、3)。请有关乡镇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尽快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公示公告工作。
附件:1.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项目)安排表
2.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项目)任务清单
3.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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