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3-00011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3〕2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7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6-07 17: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81号)、《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工考函〔2023〕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做好我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要求

      1.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继续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定于6月12日至27日,请各单位组织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网站(网址http://220.160.53.9,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进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认真阅读有关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按照提示操作。

      2.现场审核时间从6月13日至28日(不含节假日),缴费时间截止7月20日。

      3.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3日(星期日),部分工种技能实操现场测试的具体时间由省工考中心另行通知,请参考考生关注省工考中心网站通知。

      二、教材订购

      报考人员可根据书目自行购买教材或登录http://gkps.59iedu.com/WebFjsgkBook代购(具体书目见省工考中心网站)。

      三、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1)《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未通过上年度考核的再次报考人员只需提供《报名表》;报考技师人员另需在省工考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师资格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现聘岗位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学习完成情况等;

      (3)最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的考核还需携带《永春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现有在编在岗工勤人员聘用花名册(注明技能等级)、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择优推荐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等级升级考核的报告(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4)符合免试条件或认定审核的人员,还需提供闽人社工考函〔2023〕2号附件2、3要求的材料,并经所在单位核实。

      上述表格及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报名表》及《简明表》还需由主管单位审核盖章,由单位安排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涉及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及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通知、组织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申报。

      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工资职称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95-23871626。

      附件: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81号)

      2. 关于做好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工考函〔2023〕2号)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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