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0101-2019-00023
    • 备注/文号:永市监〔2019〕36 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6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春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27 09:18
    永市监〔2019〕36 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9新学年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守住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 

      学校是校园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市食药监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泉食药监餐〔201828号)要求,在秋季开学前后,认真组织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管所报送自查自评报告。要严格遵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不等不靠,即知即改,对因客观原因切实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将隐患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履行对自查自评结果的抽查工作的要求,具体形式可与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结合开展,原则上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各市场监管所和直属机构要围绕秋季开学的重要时段,以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超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学校周边三小单位(小餐饮、小超市、小作坊)、校外托管机构为重点对象,集中力量,组织专项整治清理,强化监督抽检力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两超一非”违法添加、销售和使用“三无”、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要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针对行动提出的“零事故+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主动对标找差,补缺补漏,要扎实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针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对辖区学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数量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学校总数的10%。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挂号整改,对单销号,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对硬件改造、体制机制等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协调解决。对问题比较突出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还要启动问责机制。 

      四、加快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永春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永食安办〔20194号)和《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泉教综〔201921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制定落实食堂“明厨亮灶”改造提升方案,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到2019年底实现辖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的全覆盖。市场监管所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指导学校运用视频直播技术,主动向学生家长公示食堂后厨的实时动态。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下半年将组织对各地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马虎应付、停滞不前将予以全县通报。 

      五、推进“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建设“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一号工程。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98)规定,学校食堂和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全部纳入“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根据今年全市督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县各级各类学校还存在录入频次较少、批次不足、品种缺失等问题,离100%全覆盖仍有一定差距。各级各类学校要提升学校食堂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工作,及时向省、市两级平台上传准确、规范、完整的追溯数据。原则上未实行追溯管理的,不得参评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达标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要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鼓励学校食堂通过公示追溯“主体码”的方式,引导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主动关注、查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共同参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社会监督。 

      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和校方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的集中约谈、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要督促相关从业人员办理、更新健康证,落实健康晨检制度,学习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工作的重点,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师生、“两代表一委员”、家委会代表等积极参与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共建、共治、共享”。校方要认真实施《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确保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指导督促学校运用微信、微博、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开学第一课、食堂开放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具体措施,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适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学生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春县教育局 

                          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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