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1-2500-2017-00010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13
    永春县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7-11-13 08:30
     

    201711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永春县审计局重点对2016年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个县直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开展对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及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资金使用绩效、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使用绩效等四个专项进行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审计,2016年度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13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预算调整数,下同)100.53%,同比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5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56%,同比增长0.6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2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97.54%,同比增长21.47%。政府性基金收入570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0.75%,同比下降19.02%;政府性基金支出536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81.31%,同比下降31.5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42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9.35%,同比增长71.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4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0.33%,同比增长114.2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8.57%;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1.84%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收入总计343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5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2031万元;支出总计335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2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6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954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财税等预算执行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完成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清收入库

    2.部分收入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并相应安排支出,影响财政决算的真实性。

    3.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个别事项不够细化。一是年初部分预算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细化率较低。

    4.预算执行不够及时。

    5.预算资金未实际支出数额较大、占比较高。

    6.出借的财政应急周转金未及时收回。

    7.部分专项资金滞留或未及时下拨。

    8.未能统筹安排预算指标。

    9.决算草案中部分事项列报不够完整。

    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⒈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及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016年存在部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不及时、欠缴税款等税收征管措施不够完善的问题。审计发现的欠缴税额及滞纳金,县地税局已于审计结束前催缴入库。

    2.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在发展智能制造和部分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拨付、安排使用、部分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等不够规范的问题。

    3.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部分项目建设未完成申报规模、项目单位选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实施进度慢;相关主管部门对个别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对部分项目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存在部分项目单位自有建设资金不足,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准确。

    ⒉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专项资金结存数额较大。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

    ⒊对部分下拨项目资金跟踪监管不够到位。

    ⒋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完善。

    三、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意见

    ㈠加强预算管理,统筹使用各类资金。一是健全制度办法。加快制定各项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着力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避免资金沉淀。二是加强预算管理。逐步推进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三是统筹使用各类资金。通过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等,构建起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总体框架。

    ㈡加强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积极培植壮大税源。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转型升级,培养可持续财源,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二是加强收入预研预判。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动态监测分析收入入库情况以及增减变化原因。三是强化对上争取。继续加大对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力度,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精心谋划编制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项目资金。四是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

    ㈢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将支出进度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财政及其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做好上级专项资金申报的基础工作,及时下达和拨付各项专项资金,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㈣加强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一是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性债务举债机制,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债务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妥善处理好债务举借与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关系,多策并举化解存量债务,使政府性债务余额保持在较为合理的区间,防止债务过快增长可能造成的财政潜在风险。

    ㈤强化审计整改,规范财政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并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纠正。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积极解决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县审计局将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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