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1-2500-2018-00004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15
    永春县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8-08-15 09:54

    (2018年8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永春县审计局重点对2017年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三个县直单位(县市管局、县经信局、县青少年宫)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开展我县2017年度危险废物治理和小流域环境整治资金(环保)、森林资源培育及保护资金(林业)、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住建)等三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资金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审计,2017年度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58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预算调整数,下同)102.71%,增长2.80%(与上年对比,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0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3.19%,增长3.2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6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95.11%,增长1.7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2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7.78%,增长9.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7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71.24%,下降33.4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76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8.23%,增长5.3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6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5.58%,增长0.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3.03%,增长7.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6.36%,增长26.67%。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收入总计416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0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7572万元;支出总计399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6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8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795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县财政等预算执行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较好完成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 县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部分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

        2.个别县国投公司未按规定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未进行利润分配。

        3.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4.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个别事项有待进一步细化。一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仅列示了总数。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细化率较低。

        5.部分财政资金超范围列支。

        6.预算指标下达不够及时。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拨付不够及时。

        8.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未压缩。

        9.部分专项资金滞留或未及时下拨。

        10.财政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清理。

        11.部门结转结余与预算安排统筹使用机制不够健全。一是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二是结转结余资金占拨入经费比率较高。

        12.部分财政预算资金未使用。

        13.上述问题影响年度决算草案编制的事项有:一是部分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二是应付国有利润未上缴国库。三是部分财政资金超范围列支。

        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向非预算单位拨款。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二是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三是部分项目资金结存数额较大、未及时安排使用。

        3.工程建设项目及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工程结算。二是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4.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一是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账户核算管理。二是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三是往来账款数额大,挂账时间长,未及时清理。

        ㈢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⒈危险废物治理和小流域环境整治资金审计情况。环保等部门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环境监管。但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2.森林资源培育及保护资金审计情况。林业等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工作,推动生态提质,筑牢绿色崛起的生态基础,打造了“美绿永春”新样板。但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等方面还存在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3.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审计情况。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能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但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验收资料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意见

        ㈠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规范性。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避免在预算编制中留有较大“余地”,推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加强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存量;建立健全部门存量资金与预算挂钩和定期清理机制,清理归并各类专项资金和往来款项,对长期未使用的资金应统筹安排使用,避免大量财政资金沉淀,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加快预算资金下达及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力,严格按预算支出的用途、范围、标准列支各项支出,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㈡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支柱产业,巩固现有财源,培养可持续财源,挖掘财源新的增长点,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规模。二是强化税性收入征管,加强与税务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充分挖掘税源潜力,提高税性收入比例,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三是继续加大对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着力做大财政收入总量。

        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严控债务规模;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偿还;三是要实施全口径监管和动态监控,实现“责、权、利”相对等、“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防止政府债务资金闲置,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㈣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体系,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重点支出绩效考核,建立严格的动态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财政及其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及时下达和拨付各项专项资金,强化对项目推进工作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中间环节所耗费时间,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纠正。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积极解决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县审计局将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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