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3-00046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3〕21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1
    永春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11-23 14:52

    永水利〔2023〕217号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局机关各股、室(站、中心),水保中心、五一水库,桃溪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永安委〔2023〕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重大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我市75项细化措施和市水利局35条细化措施,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突出水利工程施工、渣土运输、水电站、消防安全、水利风景区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及时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防发生一般事故,为年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打牢基础,为水利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水利工程施工。要强化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聚焦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围堰、爆破、隧道施工等事故易发多发重点部位,严格检查施工许可、承发包、专项施工方案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坚决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作业行为,督促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二)水利渣土运输。要严格水利渣土运输起运源头管控,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驾驶员安全责任有效落实;要督促项目单位安装电子抓拍等监控系统并联网运行,压实渣土运输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要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严防严控未纳入平台车辆出入项目工地非法从事渣土运输。

      (三)消防安全。聚焦各单位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化品仓储、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重点场所,强化动火作业及燃气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工作。

      (四)其他重点领域。水电站、水利风景区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要求,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强化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水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五、重点工作内容

      (一)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水利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对照事故隐患“检查清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元旦和春节停工前后、节后开工前务必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如实进行系统录入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库,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及时报送属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

      2.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期间,水利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节后新进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做到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

      3.发动全员排查风险隐患。水利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一线从业人员每天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逐级上报。对一线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核实,对经核实属实的,及时落实整改并兑现安全生产奖励措施,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加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主动靠前履职,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组织所监管的水利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盯住重点领域、重大风险点加密排查频次,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督促分级建立台账清单,盯住不放、一盯到底,确保闭环整治,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规定,按照《永春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永水利〔2023〕70号),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百日攻坚期间,要加强联合执法,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绝不手软,切实发挥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倒逼水利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落实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源头管控、齐抓共管,推动依法依规落实攻坚整治责任;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调度,指导各水利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研究会商具体整改措施,严防重大风险隐患点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统筹安全发展的关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紧盯重点时段、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单位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小结,于2024年2月26日前报送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落实奖惩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兑现举报奖励。百日攻坚期间,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从严从重落实行政处罚;符合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情形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严肃追责问效。百日攻坚期间,县水利局将联合市水利局督查组,深入各乡镇督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对督导检查发现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效。

    永春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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