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08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4〕3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1
    永春县水利局关于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4-03-22 15:14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对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我局于3月8日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基本符合滨水绿道提升的建设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同意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实施范围为永春县桃溪流域的永春县桃溪石鼓桥至上游汀步右岸,长度0.74公里,范围47000m2。

      二、建设标准

      同意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采用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法规、规定及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规定与标准。

      《永春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

      《永春县一县一溪一特色项目规划(2023)》;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16;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6;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06SJ805;

      三、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本工程总投资856.2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60.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28万元,工程预备费40.77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

      四、主要建设内容

      同意项目的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对石鼓桥至原有汀步右岸的空间形象、环境设施、滨水步道等内容进行提升改造,包括:

      1、修复现状破损沥青慢道面层,长度2.3公里;改造停车场;修复更换破损休闲设施;对石鼓桥至原有汀步河道进行清淤清障,长度0.519公里;

      2、建设迎宾入口区4469m2,包括标识铭牌、人行道铺装、停车场、绿化植栽;

      3、建设丰收广场3000m2,包括广场铺装、花池、文化景墙、绿化植栽;改造提升现状绿化植被、戏水池、步道及配套服务设施,范围7500m2;

      4、建设“坐石赏潭”休闲区615m2,改造提升现状绿化植被,在林下增设活动场地、石桌椅等配套服务设施;

      5、改造现状湿地10000m2,包括增植水生植物、增加观景平台、步道及配套服务设施;

      6、建设临溪品茗区2600m2,包括现状地形、绿化植栽、步道及配套服务设施;

      五、施工工期

      工程工期2个月。

      六、项目建设有关要求

      (一)明确项目责任主体。项目建设业主应加强建设施工的管理,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减少人为扰动破坏,要严格按相关指标控制。

      (二)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落实已承诺的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严格设计变更审批程序。按照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容及图纸施工,禁止随意变更设计内容,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永政规〔2023〕3号)文件执行。

      永春县水利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