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3-00016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3〕2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9
各进驻中心窗口、各分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对外服务时间的通知》(泉行政管〔2023〕36号)精神,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县政务服务场所(包括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政务服务场所)对外服务时间调整为:
一、县级政务服务场所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二、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场所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永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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