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4-00002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4〕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1
各进驻中心窗口: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2024〕7号)精神,为高效服务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审批,经研究,决定成立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林志平
副组长:潘彩花、王炳忠
组 员:李毓明、林巧玲、苏志山、邱巧君、陈国强、颜燕民、李鹏锋、苏小玲等同志
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管委会,王炳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主动靠前服务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定专人“一对一”挂钩服务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为项目业主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前期材料准备、全程免费代办协办、上报事项协调、审批结果答复等“一条龙”“保姆式”贴心服务;负责对项目审批实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助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快速审批、开工建设。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