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4-00004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4〕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2
各进驻中心窗口:
为贯彻落实全市大拼经济、大抓发展“项目创优年”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加强项目审批的协调、监督和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成立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服务协调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林志平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潘彩花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王炳忠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业务管理股负责人
成 员:林巧玲 县自然资源局窗口负责人
邱巧君 县市场监管局窗口负责人
李毓明 县发改局窗口负责人
陈国强 县林业局窗口负责人
李鹏锋 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负责人
苏志山 县住建局窗口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心管委会,王炳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促、召集和汇总。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窗口分别牵头负责企业开办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协调督办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三级联动协调机制。项目审批遇到问题,首先由项目单位向首办窗口提请协调。首办窗口无法协调解决或涉及两个以上审批责任窗口问题的,1个工作日内向审批阶段牵头窗口提出协调申请。审批阶段牵头窗口无法协调解决的,1个工作日内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提出协调申请,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视项目情况指派专人现场协调或召开项目协调调度会。
(二)实行项目审批调度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每月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审批协调调度会,专题研究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加急项目实行日调度,加强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催办和监督,对未按承诺时限完成审批且无合理理由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公开通报,并纳入对派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和季度“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评比扣分。
(三)做深做细审批前期工作。各窗口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全力配合,提前介入、上门指导项目审批前期手续办理,形成交叉推进、并行并联的工作方式,切实做到项目前期推进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相互推拖等现象,确保项目审批“零干扰、无障碍”“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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