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3-00016
- 备注/文号:永建〔2023〕1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0
永建〔2023〕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永各单位:
我县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图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查机构为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服务期限:2023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该公司的施工图审查资质为房建(含超限)一类A、市政(道桥、给排水)一类A,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负责指导办理施工图审查业务。
审查时限:(1)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个工作日,复审时限3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个工作日,复审时限2个工作日。(2)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4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3个工作日,复审时限2个工作日。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
联系人:李雅芳,电话:23883101,手机:18250616660。
2.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须委托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审查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3.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委托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审查费用由各建设单位和该公司自行结算。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春县财政局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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