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3-00016
    • 备注/文号:永建〔2023〕1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0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施工图综合审查服务的通知
    时间:2023-08-11 18:22

    永建〔2023〕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永各单位:

      我县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图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查机构为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服务期限:2023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该公司的施工图审查资质为房建(含超限)一类A、市政(道桥、给排水)一类A,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负责指导办理施工图审查业务。

      审查时限:(1)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个工作日,复审时限3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个工作日,复审时限2个工作日。(2)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4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3个工作日,复审时限2个工作日。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

      联系人:李雅芳,电话:23883101,手机:18250616660。

      2.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须委托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审查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3.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委托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审查费用由各建设单位和该公司自行结算。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春县财政局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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