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8-0100-2018-00017
    • 发布机构:呈祥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31
    2017年度永春县呈祥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永春县呈祥乡人民政府 时间:2018-08-3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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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永春县呈祥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永春县呈祥乡人民政府

     

    按照《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永财决〔2018〕16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7年,永春县呈祥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呈祥乡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永春县呈祥乡党委会 

    财政核拨 

    18

    13

    呈祥乡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

    2

    永春县呈祥乡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8

    7

    永春县呈祥乡农业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呈祥乡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深入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全面转型、全境美丽、全域旅游、全员招商、全速崛起、全民幸福、全力保障”七大行动,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美丽呈祥。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全力推进扶贫脱贫攻坚。
      (三)持续推进民生保障事业。
      (四)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活动。
      (五)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六)不断提升政府机关效能。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呈祥乡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1.77万元,本年收入384.00万元,本年支出384.0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7万元。
        (一)2017年收入384.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4.00万元,增长19.9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4.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384.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3.90万元,增长19.9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7.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9.85万元,公用支出37.51万元。
         2.项目支出116.6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4.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90万元,增长19.9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19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7万元,增长40.06%。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万元,增长16.18%。主要原因是补助性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91万元,下降10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9.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与2016年持平,主要是: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8.0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重点项目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70批次、接待总人数945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去年持平,主要是: 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6.14%,主要是: 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永春县呈祥乡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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