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9-3000-2021-00005
- 备注/文号:永苏政202129号
- 发布机构:苏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2
永苏政〔2021〕29号
各村委会,各茶农、茶企:
为加大名优茶生产力度,强化苏坑佛手名茶品牌宣传,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茶业增效、茶农增收,增强苏坑茶业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参加2021年秋季永春县茶王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地点:2021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县农业局办公楼。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品种:永春佛手清香型(粒状)、永春佛手浓香型(粒状)、闽南水仙浓香型(条状)。
2.参赛条件:本镇茶农、茶企、茶店。每个参赛茶农或茶企、茶店每个参赛品种最多只能选送2个茶样,每个茶样只能填报一个制作者。
三、送样要求
1.茶样数量:永春佛手清香型每个样品为净重7公斤,其他为净重5.5公斤。
2.送样时间:2021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送样地点:苏坑镇人民政府职工羽毛球馆。
4.茶样管理:由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收集、登记、取样、封存管理。
四、奖项设置及茶样处理
本次茶王赛设茶王、金奖、银奖及铜奖若干名。永春佛手清香型获奖茶样县镇收取7公斤作为评审及品评大会用茶;入选镇级的永春佛手清香型优质茶样不得退回,由镇政府按每斤300元统一收购(每只茶样6公斤),永春佛手清香型未获奖的每只退回6公斤,其他未获奖参赛品种茶样每只退回5公斤。
五、其它事项
由苏坑镇政府收取茶样组织参赛者获得永春佛手清香型(粒状)茶王、金奖、银奖、铜奖的,镇政府分别在县政府收购价的基础上另各再奖励,具体奖金请查看附表:永春县政府、苏坑镇政府奖励设置(永春佛手浓香型(粒状)及闽南水仙浓香型(条状)不在镇政府奖励范围)。
联系人:廖文栋, 电话:23936176
附表:永春县政府、苏坑镇政府奖励设置
永春县政府、苏坑镇政府奖励设置
奖 项 |
名 额 |
奖 品 |
县政府奖励(元/样) |
镇政府奖励 (元/样) |
茶王 |
1 |
奖杯、奖牌、奖状 |
30000 |
9000 |
金奖 |
2 |
奖牌、奖状 |
15000 |
7000 |
银奖 |
3 |
奖牌、奖状 |
8000 |
6000 |
优质奖 |
20 |
奖状 |
4000 |
1000 |
永春县苏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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