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5-3000-2019-00003
    • 备注/文号:永五政〔2019〕34号
    • 发布机构: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1
    关于印发五里街镇环境卫生考评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9-04-16 10:52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五里街镇环境卫生考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11

     

    五里街镇环境卫生考评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五里街镇环境卫生工作,提升管理水平,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五里街环境卫生考评管理规定。

    一、深化工作措施,落实奖惩

    (一)上级考评奖励

    每月上级环境卫生考评中,分别为市考评、县考评以及对永春县城区(15个社区)考评,详细考评标准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量化评分。为提高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员、保洁员工作的积极性,对在市、县考评成绩靠前的村(社区)给予奖励,以当月市、县环境卫生考评排名为准。

    1、市环境卫生考评:

    1)对于当月市环境卫生考评中被抽检的村(社区)全市排名前十(包括第十名)的,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奖励20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200元;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奖励30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300元

    2)对于当月市环境卫生考评中被抽检的村(社区)全市排名第十一至第三十(包括第三十名)的,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奖励10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100元;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奖励15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150元

    3)对于当月市环境卫生考评中被抽检的村(社区)全市排名第三十一至第五十(包括第五十名)的,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奖励5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50元;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奖励10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100元

    2、县环境卫生考评(包括抽检考评和社区考评):

    1)对于当月县环境卫生考评中被抽检的村(社区)全县排名前十(包括第十名)的,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奖励5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50元;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奖励10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100元

    2)对于当月县城区环境卫生(15个社区)考评,在全县排名前三(包括第三名)的,给予分管环境卫生的社区两委奖励200元,并给予所负责的角落环境卫生保洁员奖励50元

    以上奖励由镇政府拨出一定的经费直接奖励给分管环境卫生的村(社区)两委和村(社区)相应的环境卫生保洁员。

    (二)自查考评奖惩

      各村(社区)要邀请老年人协会等相关人员对聘请的保洁公司或者保洁员进行考评,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考评奖惩规定

    (三)其他考评奖惩

    对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考评奖惩,参照《进一步提升五里街镇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考评办法》和《进一步提升五里街镇农村环境卫生考评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二、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

    (一)自检考核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采取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巡查、暗访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根据上级规定,每月各村(社区)要向镇环境卫生办公室上报当月环境卫生考评整改照片作为村(社区)自检考评依据,其中,蒋溪村、吾边村、吾东村、高垅村、埔头村、西安社区、华岩社区、儒林社区、仰贤社区每月上报考评整改照片不少于40张,大羽村不少于20张五居社区不少于10张。

    (二)考评反馈

    对市、县、镇环境卫生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收到考评图的第二天内将整改后的整改图发送至镇环境卫生办公室。

    本考评管理规定自2019年51日起执行,五里街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评管理规定的解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