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2-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永外政〔2023〕2号
    • 发布机构:外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6
    外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01-17 09:55

      永外政〔2023〕2号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安全与发展,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县文件精神以及县领导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十五条硬措施,省66条和市、县75项细化措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落实《永春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永安委〔2022〕22号)要求,聚焦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自建房和游乐设施(含小型游乐设施)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同步做好低温寒潮灾害、森林火险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防发生一般事故,为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对照事故隐患“检查清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春节停工前后、节后开工前、各级“两会”召开期间务必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如实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隐患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及时报送乡政府有关监管部门。 

      2.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期间,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节后新进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特别要针对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从业人员停岗轮岗的实际,合理安排顶岗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做到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 

      3.发动全员排查风险隐患。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一线从业人员每天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逐级上报。对一线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核实,对经核实属实的,及时落实整改并兑现安全生产奖励措施,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组织开展风险隐患点排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主动靠前履职,组织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加密排查频次,切实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部排查出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督促分级建立台账清单,盯住不放、一盯到底,确保闭环整治,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2. 落实安全生产“周调度”。乡安委会下设的11个专项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源头管控、齐抓共管,推动各领导小组依法依规落实攻坚整治责任;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制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调度,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研究会商具体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应急值班值守,严防重大风险隐患点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3.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乡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要求,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百日攻坚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绝不手软,切实发挥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倒逼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分析管控重大风险。乡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研究具体管控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严防死守;要梳理复盘往年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2.落实安全生产“月会商”。乡政府要针对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情况,定期收集汇总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依法依规进行挂牌督办,切实督促落实整改到位;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会商,研究解决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整改举措,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突出问题和矛盾,切实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3.强化综合督导检查。百日攻坚期间,乡政府将持续组织各有关部门,深入各自分管领域督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百日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原则上每月督查1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督促指导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统筹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兑现奖惩措施。乡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12350”隐患举报专线与泉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兑现举报奖励。百日攻坚期间,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从严从重落实行政处罚;符合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情形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严肃追责问效。对督导检查发现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纪委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效。百日攻坚期间,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泉州市安委会将实施挂牌督办,县政府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外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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