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外山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12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参照《永春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永春县外山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永春县外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乡政府的信息公开由乡政府办公室负责,乡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乡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乡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乡集体企业及其他镇经济实体承包、租凭、拍卖等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1、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www.fjyc.gov.cn 

      2、在乡档案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乡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相关信息。 地址为:永春县外山乡溪东路1号。联系电话:23711009

      5、可关注“美丽外山”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入“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乡档案室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获取点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外山乡地址:永春县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595-23711009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乡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外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3711009

      电子邮箱:ycwszf@163.com(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永春县外山乡墘溪村溪东路1号外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6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邮政寄送

      申请人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永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寄送给受理机构。为保证受理机构能及时收到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请申请人在寄送《申请表》时填写受理机构全称:“外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711009

      2.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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