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6-1600-2019-00017
- 备注/文号:永仙政〔2019〕42号
- 发布机构:仙夹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7
永仙政〔2019〕42号
各村委会:
为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永春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方案的通知》(永农发〔2019〕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县财政局、农业局下达我镇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1416元,耕地面积7058.28亩。
二、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助对象原则上为全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与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及金额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县财政局、农业局下达我镇的补贴资金总额,全镇耕地补贴面积7058.28亩,实际发放补贴金额441416元,补贴标准62.53元/亩(详见附件)。
(二)水稻种植保险
参加水稻种植保险的农户,若农户自付的保费部分愿意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扣,必须经农户本人签字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好2019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
四、加强资金管理
认真做好基础工作,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制度;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各村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表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拍照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的资金分配表上报县农业局和财政局,送县邮储银行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附件:仙夹镇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
仙夹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永春县 仙夹镇 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 |
|||||
单位:亩、元,元/亩 |
|||||
序号 |
村 别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
应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 |
备 注 |
1 |
夹际村 |
1415.89 |
62.53 |
88535.6 |
|
2 |
东里村 |
1241.13 |
62.53 |
77607.86 |
|
3 |
德田村 |
507.02 |
62.53 |
31703.96 |
|
4 |
美寨村 |
999.98 |
62.53 |
62528.75 |
|
5 |
龙美村 |
1595.38 |
62.53 |
99759.11 |
|
6 |
龙水村 |
259.99 |
62.53 |
16257.17 |
|
7 |
龙湖村 |
787.71 |
62.53 |
49255.51 |
|
8 |
山后村 |
251.18 |
62.77 |
15768.04 |
|
乡镇合计 |
7058.28 |
441416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