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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3
2024-04-25 16:34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号 

(2020)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4134号 

(2020)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4135号 

权利人 

潘炳义、林晓霞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 

350525103009GB10024F00050009 

不动产坐落 

永春县五里街镇仰贤社区北环路北侧永春碧桂园二期鹏祥居十一号楼3单元403 

备注 

2023)闽0525执1454号 

  公告单位: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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