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鹏溪美苑小区(西区)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用地面积2065公顷,建筑面积8779.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115.6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63.6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331.66平方米,商业服务建筑面积308.12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面积475.83平方米,容积率3.93,建筑密度28.74%,绿地率25.08%,住宅户数60户;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利害关系人可至我局查阅详细图纸,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 23880171;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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