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2
根据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2016〕2559号),以及财政部〔2019〕4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其中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车位、车库、储藏室办理不动产登记,按住宅类标准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标准中包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增加权属证书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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