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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6年永春县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体检的通知
2026-05-22 08:40 阅读人数:1

  根据《2026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2026年永春县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详见《2026年永春县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体检人员分组情况表》(发布至微信工作群)。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7:10,空腹到永春县棣兰体育馆门口广场集中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准备体检费等约900元/人(需备现金);

  3.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用于粘贴在体检表上)、黑色水笔。

  考生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按体检分组有序报到排队,各组工作人员将组织抽签体检顺序。报到及体检全程中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工作秩序。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准备阶段需注意:

  (1)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不得进食。

  (2)体检当日建议自带白开水,适量饮用水、适度憋尿有助于B超检查(主要缩短B超前的憋尿等待时间);B超检查后方可小便。

  (3)待抽血、B超后方可吃早餐。

  2.考生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不得有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陪同体检,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地点,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陪护。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已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在报到时交给各组工作人员保管,待体检完毕后领回。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队。体检完毕后,必须将体检表交给本组工作人员,检查是否有遗漏未检查事项或未填写事项。

  4.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

  7.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温馨提示

  (1)体检前一天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以免影响检查的准确性,开水(蒸馏水、矿泉水均可)可以少量喝。

  (2)体检时如遇生理期,请务必告知医生,不穿连体裙,连裤袜、勿戴带钢圈胸罩。

  (3)体检前一天晚上尽量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

  (4)若因天气等原因导致体检时间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2.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880266。

  永春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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