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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措施
2025-03-10 16:27 阅读人数:1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精准服务,推进就业创业提质增效。一是拓宽就业渠道。持续优化“永春人社云上招聘小程序”服务功能,全力服务企业招工引才。开展“人社局长直播带你找工作”直播活动,举办“春风行动”企业现场招聘活动、民营企业服务月、“职引未来  筑梦青春”夜市招聘活动等一系列招聘活动,全年共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共61场,发送岗位推送短信116万条,推动入职4390人,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共发放青年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社保补贴等各类补贴共324.25万元。接收市级“三支一扶”毕业生5名,目前有18名在乡镇一线岗位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服务。摸排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发送手机短信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至12月底城镇新增就业909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17人,超额完成任务。探索推出“宝妈”岗就业新模式,实现“宝妈”带娃就业两不误,打造2个综合性零工市场(泉视界零工市场、好帮手零工市场),7个零工驿站。三是落实援企稳岗措施。切实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稳岗保就业作用,全年共发放援企稳岗各类补助共39.4万元,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建设。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8期,培训城乡劳动者2017人次,切实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新增取得技能等级证书523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有344人,受理审核职业培训“见证补贴”354人次,已发放培训补贴48.94万元。联合县总工会在全县各行业举办市县级职业技能竞赛14场,评选出永春县技术能手12名、泉州市技术能手1名。评选出市级技能大师3名、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县级技能大师13名、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新增2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泉州技师学院永春校区建设工作,2024年10月顺利举办泉州技术学院揭牌仪式暨永春校区二期项目奠基仪式,预计2025年9月完成泉州技师学院永春校区二期项目1500人左右的人员生活配套建设,持续扩大校区办学规模,贴近我市产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

  (二)围绕转型升级,推进人才引育创新创优。一是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2024年获批省级高层次人才7人(其中,A类人才2人,B类人才2人,C类人才3人);审核获批市高层次人才356人(其中,一层次3人,二层次2人,三层次12人,四层次41人,五层次47人,六层次142人,七层次109人)。新增市级自主认定企业2家(迈特富、锦林环保),新增市柔性引才试点单位1家(迈特富)。二是强化人才政策落实。大力实施“涌泉”行动,审核通过优才卡266人,审核通过一次性生活补贴28人,已发放补贴31万元;审核发放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204人次147.7万元。牵头制定出台永春县人才优惠购房政策,累计提供200套住宅房源供符合条件的人才优惠购买,截至目前已售出84套,进一步吸引和集聚各类人才来永就业创业。三是打造人才项目资本平台。成功举办第二届福建省(永春)乡村振兴“师带徒”引凤项目大赛决赛及第三届大赛复赛。其中,第二届决赛落地项目完成投资1.5亿,第三届大赛完成项目签约87个,总投资额达22.3亿元,目前已有45个项目落地,42个项目推进中;第四届大赛于2024年8月启动,目前已征集项目70个。四是做好人才培养服务。协助泉州锦林环保有限公司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接8名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进行为期6周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泉州锦林环保、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迈特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参与2024年国家高层次人才服务行(走进福建泉州)活动;组织评审陶瓷工程助工15名,通过14人。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960份并进行信息化处理,转递747份,提供档案查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政审等服务。

  (三)贯彻延退改革,推进社会保障提标扩面。一是贯彻延退改革。开设咨询窗口,将业务办理和政策咨询分开,提升政务窗口办事效率,提升群众咨询体验,确保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改革平稳过渡。二是推动事项下放。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增减员两个事项下放至乡镇、村(居)办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效率,推动“就近办”工作落实,最大限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推进参保扩面。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被征地农民、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以及其他有条件的适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县机关养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在职参保人数分别达9523人、60488人、21022人、51887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16666人。四是提高社保待遇。根据上级行动部署,继续上调我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本次调待分别惠及我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2625人和5274人,共计一次性补发基本养老金6096.22万元。将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五是落实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2024年1-12月份,发放5387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38231.94万元、98084人城乡居民养老金20273.68万元、13314人企业职工养老金41302.22万元,发放18274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3000.92万元,发放2532人城乡居民保丧葬补助金816.68万元,发放5626人次失业金916.42万元,发放886家稳岗返还共计367.78万元,支付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23人22.49万元、无力参保老年生活保障金127人123.64万元,支付工伤待遇416人3720.17万元。

  (四)坚持健全体系,推动人事管理科学高效。一是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育、卫生类)130名。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42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确定优秀等次1250人。配合县政府办完成2023年度政府系列(含驻永单位)33个部门的绩效评估工作。办理股级干部任命、专技转管理、工作调动、辞职等事项共116人。二是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承接市级下放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任务,协调县教育局做好评审工作;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基层专技人员待遇政策,全年办理全县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系统)岗位聘任1176人次,其中高级267人次,中级610人次,初级 299人次。三是规范人事档案管理。截至12月份共收集零星档案材料8589份,整理装订档案517卷;完成95名事业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五)坚持源头治理,助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完善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今年来共落实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832.0919万元、工程担保机构保函4263.88万元。开展雷霆清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冬季治理欠薪等专项行动,共协调解决各类劳资纠纷、举报投诉270起,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413.7764万余元;采取“线上+线下”机制,积极开展欠薪线索处置工作,共收到各类平台欠薪反映件916件,已经全部办结。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全年共行政处罚2件。二是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开展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公布2023年度10家劳动保障守信A级企业、4家劳动保障守信C级企业。三是扎实开展工伤认定。做到件件到企业职工事故发生地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今年来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02件。四是增强争议调解效能。持续使用“福建省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深入推动调解仲裁案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今年来立案受理68件,案外调解的9件,不予受理案件53件,裁决及调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共计人民币约747万元。

  二、2025年工作措施

  (一)坚持稳中求进,力求就业局势趋稳向好。持续开展招工引才活动,开展“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场以上,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招工。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兑现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一次性生活补助、就业见习、社保补贴等资金,支持企业招工引才、稳岗稳工,完成市级下达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任务数,全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00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马兰花”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2500人以上。

  (二)坚持招引培育,确保人才队伍持续优化。贯彻实施人才“港湾计划”“涌泉”行动,继续实施“师带徒”引凤计划,着力打造人才资本对接平台。继续开展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推进“以赛代评”“以赛促训”持续壮大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全年举办技能竞赛6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建设泉州技师学院永春校区二期,增加学位2000个。

  (三)确保兜牢底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实施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提升参保质量。重点鼓励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续抓好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动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快递员等群体纳入参保范围。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扩面任务。

  (四)紧跟改革步伐,推进人事管理规范高效。稳步推进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持续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事调配、公开招聘以及考核奖惩、人事考试、档案管理等工作。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落实乡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倾斜等政策,着力支持乡村人才振兴。

  (五)坚持源头治理,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举办5场以上法律宣传活动,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全链条防控体系,提升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效能,建立“大数据+根治欠薪”监测督导机制,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及时受理并依法依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和工伤赔偿案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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