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宗旨理念,紧扣《永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工作,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升,干部执法思维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交出满意答卷,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组织。作为主管城市管理执法的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法行政是我局的生命线,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普法清单和普法计划,确保普法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202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案件52件,罚款金额达471621.63元,没有出现错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现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违法或明显不当。
(二)抓学习。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强化行政执法培训,通过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和各股室、各执法中队负责人轮流上台交流等形式,在全局内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交流座谈会,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案件办理能力。已组织专题培训5场,培训人员300余人次。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局在编执法人员有41人已全部通过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资格,持证率达71%。三是“以评促改,以案释法”。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契机,认真梳理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工作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通过在永春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对建筑垃圾领域进行以案释法,以“通俗直白”为主基调,向在建工地进行普法宣传并引导施工单位需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实施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行为,达到“警示在先、教育在前、处罚在后”的效果。
(三)抓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执法咨询和服务,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围绕执法全过程,系统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听证规定》《行政执法案件评议考核规定》《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11项制度,为规范执法、精准普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抓宣传。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和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展示执法成果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今年来,累计分发《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800多份,节水宣传品3000多份,发送节水、燃气安全宣传短信82.4万条。
(五)抓审批。根据国家、省、市、县文件要求,常态化调整审批服务事项,及时做好我局事项调整工作。目前我局对外公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9项,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其中告知承诺事项3项,因机构改革职责发生变动的,我局已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规范,做到应转尽转,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做好“掌上办、网上办”等指标提升工作,事项全程网办达100%,牵头做好市政道路破路、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一窗式受理审批服务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由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不够全面深刻,对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强,致使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成效不明显,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够强。
(二)普法工作开展形式及质效不够明显。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够丰富,如制作法治视频、法治动漫等新媒体普法产品的能力不够高,过度依赖传统线下普法载体,没有及时推陈出新,普法宣传工作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和吸引力,致使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明显。
(三)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不够深入。近几年,通过持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执法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全县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距离新时期、新形势对城管队伍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永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和部署,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法治教育培训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健全完善会议学法、专题学法、日常学法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不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着力提高普法效果。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主动探索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普法实效性,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高度融合、协调联动。
(三)持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以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为目标,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着力解决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够、综合素质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永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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