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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2025-09-28 10:14 阅读人数: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5〕1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5〕32号)精神,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省、市驻永单位可参照我县县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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