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拟同意位于永春县一都镇美岭村的《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成型保利龙、300吨成型保利龙大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号:永环审〔2017〕19号)、《美岭包装材料新增4t环保节能高效的生物质燃料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号:永环审〔2019〕表8号)中的法定代表人由“王传昶”变更为“黄瑞彩”;《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号:泉永环评〔2024〕表2号)中法定代表人由“苏胜利”变更为“黄瑞彩”。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3887908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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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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