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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关于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2026-09-09 15:21 阅读人数:1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依法终止的;(三)排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四)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现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对泉州市印石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新洁诚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证注销清单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9日

排污许可证注销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排污许可证编号

注销原因

1

泉州市印石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永春县湖洋镇玉柱村1018号

91350525MA2YQFLM8G001Q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

福建省新洁诚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区扩展区2017-48地块

91350525MA2YQ0RQ8K00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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