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县工业发展总体部署,聚力招引落地、培优壮大工业市场主体,持续扩大工业领域有效投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不断提升我县工业企业体量规模与综合竞争实力,全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范围期限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6年4月21日至本措施印发之日符合本措施条件的补贴,按本措施执行。
三、主要对象及内容
《永春县促进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共有11条措施。旨在支持和鼓励我县工业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创造力和竞争力。持续助推我县工业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持续壮大我县工业企业体量,全面增强综合竞争力。
(一)给予资金奖励补助
对于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提高科创研发投入、开展工业设计等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二)促进人才集聚
对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享受相应人才工作生活补助、免费景区游等政策待遇。同时对首次来永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购房补助。
(三)深化开展产销对接
鼓励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牵头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县级财政按活动支出不高于50%给予补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女士 2387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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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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