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0号)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贴资金1811万元。按照“村级逐户登记、村级逐户核实、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测算”流程,各乡镇(农场)核实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应补面积184099.46亩,补贴资金1730.74万元,补贴标准94.01元/亩;3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实际种粮面积合计8026亩,补贴标准100元/亩,应补80.26万元。现予以公开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附件:1.2026年永春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分配表
2.2026年永春县规模种粮主体补贴资金情况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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