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精神,按照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强化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阳光执法。依托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参加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壮大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县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重新组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统一承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30名干部通过2024年度行政执法资格卫生健康专业法律知识考试,4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日常管理、政策制定、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全年累计提供法律意见20余次。协助、配合处理矛盾纠纷,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从法律角度提出专业建议,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推进,有效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对单位重大业务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为业务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建立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存档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三)依法开展各类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中,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按承诺时限办理,对申请资料不全的,一次性详细指导补全手续。严格进行现场审查,按程序操作,无乱发证现象发生,2024年共办理医疗机构许可387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58件、放射诊疗许可14件,受理医务人员办证681件。
加强执法力度。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等,2024年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企业等各类场所1520余家次,发放监督意见书52份,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共计11.7783万元。
(四)创新个体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提升监管效率
印发《永春县个体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评定分数予以动态等级评定,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分别用A、B、C、D四个字母表示,量化率达100%。对完成评定的医疗机构,张贴相应的等级标识,等级高的机构以自我管理为主、减少检查频次,等级较低的机构加强指导和督促整改,整改达标后进行复核,所有的动态等级标识均需在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个体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五)充电赋能,提高卫生监督协管队伍业务水平
为加强我县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的前哨作用,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有序开展,9月20日,举办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部分执法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卫生监督协管方面的思想认识、业务素养、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从而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统一化,扎实筑牢我县卫生监督网络,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六)扎实抓好个体医疗机构“点题整治”工作
对全县个体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违规诊疗、院感防控、医疗服务信息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个体医疗机构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8人次,检查个体医疗机构162家次,针对存在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26份,已整改完成,立案查处1起,结案1起,处罚金1万元。
(七)多形式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永春县卫生健康系统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主题宣传为依托,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行动,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相关业务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同时,利用公卫下乡、义诊等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与健康切身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积极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与竞赛活动,12月4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司法局、县法学会主办的“法治润桃源 奋进新时代”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卫健系统党委荣获二等奖,曾美霞同志获得“学法标兵”荣誉称号,充分调动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有效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发展和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具体体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实效性不足,部分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普法形式创新不够,针对性和覆盖面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意识仍需提升,部分医务人员法治观念淡薄,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现象,依法执业意识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加大卫生健康执法力度。围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持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乱象整治工作,联合市管、医保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有效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定期推送卫生健康法治资讯、以案释法案例等内容,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选派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督促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用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健康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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