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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2024年省级林下经济利用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公开
2025-05-19 15:14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9号)文件,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春县鑫宁家庭农场等2家单位实施的省级林下经济利用项目,总投资9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9万元(详见附表),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春县鑫宁家庭农场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23883411、12388

  附表:2024年省级林下经济利用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一览表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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