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林业经济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01号)文件,经研究,拟对永春县桂洋镇库湖村村民委员会、永春县锦斗镇长坑村村民委员会等3家单位实施的市级森林旅游项目拨付补助资金22万元(详见附表),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23883411
附表:1.2024年市级森林旅游项目拟补助资金(第二批)一览表
2.2024年市级森林旅游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表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