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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来源:永春县委宣传部 2025-07-29 16:45 阅读人数:1

  永春县新华书店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春分公司承接。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3506048010

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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