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现对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予以公示:
一、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同一年度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依据同一检查事项实施行政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等特殊重点领域,以及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协查、数据监测等工作需要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注册”,跳转注册界面
(2)选择注册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跳转登录页面
(3)按需选择登录方式登录即可,若有系统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0595-28388566。
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0591-62623959,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