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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春县2025年第3批扩大社保补贴拟发放人员的公示
2025-12-29 17:22 阅读人数: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我县2025年第三批共有9家企业的34名人员符合扩大社保补贴政策补贴条件,拟对该批人员发放补贴金额共26885.16元(具体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595-23882143。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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