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符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条件的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9日至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3862965。
将此公示。
附件:永春县闽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25年度申请费改税补贴资金出租汽车明细表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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