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春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永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将法治理念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县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强化理论武装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教育培训,将其纳入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常态化培训重要内容,覆盖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生根。
(二)压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研究部署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部门协同等重点工作。实现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终述法全覆盖,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推进机制
细化任务分工,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保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配合委依法治县办开展专项督察,及时整改反馈问题,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深化职能转变
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9大类共296项执法事项,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核心监管领域,做到权责法定、边界清晰。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推行“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并联审批”模式,省、市重点项目开工前环评完成率保持100%。
(二)提升服务效能
推行“一个窗口”集成服务,指定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实现企业办事“一站受理、全程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轻骑兵”“大篷车”进企活动,实地考察项目环保设施布局,现场解答环评办理、污染治理等难题,变“坐等办事”为“上门服务”。
(三)优化涉企检查
创新推行“邀约执法”模式,企业通过扫码预约即可获得危废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专业帮扶。全年共有4家企业通过预约获得指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抽查企业196家次,对29家县级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实现“无事不扰”与“精准监管”有机统一。
三、夯实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制度建设与监督
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未发现“一刀切”涉企文件。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聘请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同等进行审核,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对涉及重大执法事项,坚持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双重把关。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污染源监测等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于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制度建设与监督
严格恪守依法行政准则,主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同时,健全执法经费管理机制,坚持“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原则,强化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力度。于2025年12月2日组织公检法等单位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打通信息共享渠道,推进加强各部门协作,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四、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推进执法体制改革
制定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工作计划,减少执法随意性。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依托移动执法系统实施差异化监管。认真贯彻《2025年度泉州市本级“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泉司〔2025〕54号),优化“综合查一次”机制,自永春县工业园区实施“集中去一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赶集日”制度以来,我局每月“赶集日”派员参加联合执法检查,大力压减涉企行政检查次数,提升行政检查工作质效,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查处违法企业11家次,共处罚款人民币104.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72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1起。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查,联合县交警大队、交通局等部门开展重型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
(三)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使用省级行政执法文书模板,规范文字记录和档案管理。开展案件内部交叉评查与自查,共查出执法领域问题41个,41个问题均已办结。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务应用培训,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新办案件在市交叉评卷中平均分达90分以上。推广“闽执法”平台与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监管,减少对企业经营干扰。
五、聚焦法治为民,筑牢社会治理根基
(一)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四个第一”快速响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和查处,2025年受理环境信访件53件,办结率100%,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中央三轮共112件信访件、省级第一、二轮共11件信访件已通过市级验收销号,2025年省督察4件信访件均已办结并通过市级验收销号。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构建“党政领导、业务牵头、全员参与”的普法工作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通过一对一的普法有效提升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围绕“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民法、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进社区、进企业普法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线上依托“永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文章,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应急培训2次、应急演练1场,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精准性不足
部分案件调查取证细节不够完善,证据链不够严密,文书制作存在笔误等问题。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对生态损害赔偿、危险废物管理等专业领域宣传不足,企业和群众认知存在盲区。
(二)部门协同联动有待深化
与相关部门的执法标准、整改要求存在部分不一致情况,信息共享不够顺畅。联合执法、联合普法多为事件性联动,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整体工作合力不足。
(三)基层执法能力仍需提升
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与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要求存在差距,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加强。“闽执法”平台部分功能不够完善,存在重复录入等问题,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注意证据调取、笔录制作、文书审核等环节质量,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培训。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专题讲座,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大练兵”竞赛,以赛代练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做到同案同罚。
(二)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扩大普法覆盖面,线上线下联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针对企业需求开展“点对点”专业帮扶,面向群众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互动性和实效性。
(三)健全部门协同机制
完善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案件线索实时共享。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联合普法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四)优化执法保障水平
推动“闽执法”平台功能优化,加强平台使用培训,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完善执法经费保障,配齐执法装备和个人防护物资,提升执法保障能力。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永春县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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