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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民政局关于公布永春县红色文化遗存(未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名录的通告
2026-05-09 17:39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将仙阳朱德率红四军进驻永春宿营地旧址等91处红色文化遗存(未列入革命文物)名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永春县红色文化遗存(未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名录

  永春县民政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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