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2026年第一届永春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26年7月4日评审通过,拟同意林秀玲等27位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
若对被公示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及其他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相关评审委员会或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
公示电话:0595-23873692(永春县非公职改办);0595-23798830(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评审通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永春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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