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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永春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6-08-31 09:15 阅读人数:1

(2026年8月3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永春县审计局重点对县财政局2025年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县科技局、县发改局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5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34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预算调整数,下同)的105.67%,同比增长10.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45%,同比增长11.8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2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4.39%,同比增长6.4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1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03%,同比增长38.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79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66%,同比增长95.6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3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04%,同比增长18.8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1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57%,同比增长10.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8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49%,同比下降14.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总计641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14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595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3852万元、调入资金9028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6万元;支出总计6034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2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71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58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2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79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5年,县财政局等预算执行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紧扣“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总方针,主动服务全县乡村振兴、项目攻坚、城乡融合等中心工作,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一是稳字当头,强化财源培育建设;二是兜牢底线,提升“三保”保障水平;三是提质增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安置房差价款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

  2.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清缴不及时。

  3.部分本级代编预算资金未及时下达。

  4.结余资金盘活不力,预算编制缺乏统筹。

  5.部分年初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足。

  6.部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批复滞后。

  7.预算支出节奏不均衡,库款统筹调度偏弱。

  8.预算执行管控不严,年末集中支出比例超标。

  9.年末超期追加预算,新增存量资金压力。

  10.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超时滞留。

  1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资金沉淀问题突出。

  12.部分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时效不足。

  13.财政专户未独立核算,账套设置不够规范。

  14.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滞留问题较为突出。

  15.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统一,横向可比性不足。

  16.暂付款项规模管控不严,消化清理任务未达标。

  17.部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不及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二是预算编制不够合理。三是存在无预算采购、预算列支不规范问题。

  2.决算草案方面。一是决算账表数据不符。二是费用归集不规范导致账实不符。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滞留闲置,拨付不及时。二是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流程监管不到位

  4.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资产未规范入账管理。二是采购验收内控执行不严。三是资产处置手续不全。

  5. 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发票重复报销。三是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四是部分费用报支附件不全。五是工会经费收缴、使用不规范。

  6.工程管理方面。一是质保管理不规范。二是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合同签订程序倒置。四是项目未按图施工,结算时未核减。

  三、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预算收支管控,夯实预算编制执行基础。一是严格规范收入缴库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等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切实维护预算收入的完整性与规范性。二是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统筹性。严格遵循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精准性,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明确具体实施主体与支出事项,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三是优化资金拨付与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分解下达代编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优化拨付流程;常态化管控预算执行进度,严控年末突击支出、违规追加预算行为,有效防范资金沉淀闲置。

  (二)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全面推进存量资金盘活。系统清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严控新增存量规模,切实把盘活的存量资金用好用活。二是强化项目资金闭环管理。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及预算执行进度,规范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杜绝资金长期闲置沉淀。三是规范财政专户运营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管理规定,落实分账核算、专户专管的要求;全面规范代管资金使用行为,严禁挤占挪用、违规列支,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三)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筑牢财政规范运行防线。一是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绩效评价指标库,统一同类项目评价框架、指标权重及评分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可比、规范统一,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二是筑牢债务风险防线。实行债务动态监管与常态化分析,禁止违规过度举债行为,拓宽偿债资金渠道,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做实日常动态管控。建立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绩效管理全流程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快暂付款项清理、排查整改管理漏洞,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永春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纠正。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永春县审计局将加强对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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