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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2026-09-24 16:37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撤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车辆运输证工作的通知》(泉交运明电〔2026〕38号),永春县有9辆原车辆性质登记为“网络预约出租客运”的网约车,已在公安机关办理性质变更、车辆转让、注销等手续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现已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条件(详细信息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撤销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9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自本公告之日起作废。

  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永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4日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撤销名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撤销名单

序号

车牌号

车辆所有人

运输证号

企业名称

撤销原因

1

闽CD23329

许*义

350501013959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注销

2

闽C07YZ2

余*祥

350501013740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注销

3

闽CD50698

林*钟

350501013669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注销

4

闽C21UM6

林*吉

350501009605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5

闽C66ZN2

广州竞跃科技有限公司

350501016972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预约出租转非

6

闽C2FT69

林*南

350501017835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车辆转出

7

闽C0BE80

陈*乐

350501015359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车辆转出

8

闽C27ZK7

黄*灿

350501011514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车辆转出

9

闽CD13828

施*民

350501008989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车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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