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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公告
2026-09-24 16:42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撤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车辆运输证工作的通知》(泉交运明电〔2026〕38号),吕文胜(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号350525********3016)等6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详细信息见附件),存在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上6本《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自本公告之日起作废。

  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永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4日

  附件: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撤销名单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撤销名单

序号

姓名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号

从业类别

撤销原因

1

吕文胜

350525********3016

出租汽车驾驶员

涉及饮酒后驾驶记录

2

黄建华

350525********4519

出租汽车驾驶员

涉及饮酒后驾驶记录

3

张福东

350525********4010

出租汽车驾驶员

涉及饮酒后驾驶记录

4

许少峰

350525********1619

出租汽车驾驶员

涉及饮酒后驾驶记录

5

徐剑滨

350525********4557

出租汽车驾驶员

涉及饮酒后驾驶记录

6

余腾狮

350525********0076

出租汽车驾驶员

涉及饮酒后驾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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