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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永春县永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2026-09-24 08:29 阅读人数:1

  经查,永春县永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350525008493)因企业组织架构空置,公司名下营运车辆失管失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法履行,已不再具备《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撤销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对该企业在本公告期内未办理车辆迁出手续的名下营运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该企业须将被撤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原件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公告发布之日起,该企业严禁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其名下相关车辆不得再开展营业性道路运输业务,违者将按无证经营依法从严查处。逾期未交回相关证件的,由该企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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